廣袤而脆弱的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和“亞洲水塔”,其生態環境狀況關系國家生態安全與中華民族永續發展。隨著經濟社會活動增多,高原地區固體廢物污染問題日益凸顯,對這片凈土構成了現實威脅。在這一關鍵領域,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積極作為,展現了在守護高原生態環境中的堅實擔當,為固體廢物污染治理構筑起堅實的法治屏障。
一、 立法先行:織密高原固廢治理的法治之網
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其核心職能之一便是立法。針對高原地區特殊的生態環境和固體廢物管理難點,相關地區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著力構建具有地方特色、系統完備的法規體系。例如,青海省、西藏自治區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生活垃圾管理、危險廢物處置等方面的條例或實施辦法,對國家層面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進行了細化和補充。這些地方性法規往往更加注重高原生態的極端敏感性和保護優先原則,對旅游垃圾、農牧業廢棄物、建筑垃圾、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運輸、處置等環節提出了更嚴格、更具體的要求,明確了各級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的責任,為高原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提供了直接、可操作的法律依據,織就了一張嚴密的地方法治保護網。
二、 監督有力:推動法律法規落地生根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各級人大充分運用執法檢查、專題詢問、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等法定監督方式,持續跟蹤監督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相關地方性法規在高原地區的貫徹執行情況。人大監督聚焦重點區域(如三江源、祁連山、羌塘草原等)、重點領域(如城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與運行、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白色污染治理、礦山尾礦庫環境風險防控等)和關鍵環節(如垃圾分類推廣成效、回收體系建設、非法傾倒打擊等),通過深入基層一線實地察看、隨機抽查、暗訪隨訪,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基層工作者和牧民群眾的意見建議,精準發現法律實施中存在的短板與問題。隨后形成的審議意見或執法檢查報告,直指痛點,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改進建議,并交有關政府部門研究處理,要求限期反饋整改情況。這種“法律巡視”有效壓實了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法定責任,督促其加大投入、補齊設施短板、嚴格執法監管,有力推動了固體廢物治理各項措施在高原落地見效,遏制了污染蔓延勢頭。
三、 代表履職:匯聚民智民力共建清潔家園
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扎根人民,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活力源泉。在高原固體廢物治理中,各級人大代表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一方面,他們通過視察、調研、進站接待選民等方式,密切了解轄區內在垃圾處理、村容村貌、牧場環保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群眾的呼聲,形成了大量高質量的議案和建議,將基層的“金點子”和迫切訴求帶到了各級人代會上,轉化為推動工作的具體政策考量。另一方面,代表們身體力行,積極參與環保宣傳、垃圾分類引導、清潔行動等志愿服務活動,用自己的言行影響和帶動周圍群眾轉變觀念、踐行綠色生活方式。在農牧區,許多基層人大代表更是帶頭治理自家及周邊的環境,探索適合高寒地區的垃圾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土辦法,示范引領廣大農牧民共同參與凈土守護,形成了“人大代表帶頭、群眾積極參與”的基層治理良好氛圍,使固體廢物治理擁有了深厚的群眾基礎。
四、 凝聚共識:倡導生態文明共建共享
人大及其常委會不僅是立法監督機關,也是凝聚社會共識的重要平臺。通過組織專題研討、舉辦講座、發布公報、利用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人大積極宣傳普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律法規和生態環境保護知識,解讀高原生態的極端重要性和脆弱性,揭示“垃圾圍城”“塑料雪域”的潛在危害。這有助于提升全社會特別是高原地區干部群眾的法治意識、環保意識和主體責任意識,使“保護高原凈土人人有責”“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動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固體廢物多元共治格局。
守護高原凈土,是一場關乎未來的持久戰。固體廢物污染治理是其中關鍵一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通過立法筑牢根基、監督保障實施、代表橋梁帶動、宣傳凝聚合力,全方位、多層次地展現了國家根本政治制度在生態環境領域的治理效能和擔當作為。隨著生態文明建設邁入新階段,人大必將繼續依法履職,與時俱進完善法治,強化監督剛性,推動高原固體廢物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確保一江清水向東流,守護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凈土貢獻不可或缺的人大力量。